我院参加上海海事局组织的“11规则”宣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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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5月07日 00:00  点击:[]

        5月2日—4日,我院船员培训中心张选军老师、动力工程学院总支书记彭立新以及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冯长奇一行三人赴上海中波国际海运研发中心参加由上海海事局组织的“11规则”宣贯会,辖区内共有14所航海院校和4家培训机构派人参加。

        宣贯会由上海海事局船员处陈国忠处长主持,参加“11规则”及配套文件的制订工作的上海海事局船员处周岳明科长和王兴琦高工解读文件,他们主要就新海船船员考试发证规则、过渡期实施细则、船员培训与管理质量规则及实施细则、培训与船员证书等4个方面进行了认真解读。宣贯会后,举办方还举行了11规则实施培训座谈会和现场答疑,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各航海院校负责人认真领会了实施11规则的主要精神,尤其对于新规则实施的过渡期内航海类师资培训和设备准备情况、船员培训与学校发展中所存在问题、航海教育中的校企合作问题、适应新规则航海院校的资质问题等有进一步的了解。

        新规则的宣贯过程中,两位专家着重强调了在2013年7月1日前,各航海院校在师资、设备以及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修订等方面加快进度,实时申请现场核验与附加审核,从而满足规则要求,获得培训许可。

        通过这次宣贯会,使我们充分认识到航海教育的规范性和实用性,也为我院进一步修订11级和制定12级轮机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供了指导性意见,同时也为学校的进一步进军“三海一工”,如拓展电子电气员、航海技术专业提供了发展空间。同时按照11规则,要求各航海院校必须在2013年6月前做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的修订,并完成体系的核验加附加审核。(动力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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