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指导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协助完成学院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编制;负责落实、上报学院年度招生计划。
二、负责普通专科、中高职衔接(3+2)招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三、负责全校普通专科、中高职衔接(3+2)招生的招生宣传和生源基地建设工作。
四、负责全校普通专科学生就业方案的编制、报批和就业派遣工作。
五、负责校园就业市场建设工作,收集就业单位信息,发布毕业生生源信息和就业单位招聘信息,组织校园招聘会。
六、负责职业指导教研室日常管理工作和全校学生的就业创业教育工作。
七、负责招生及就业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八、负责学院学生档案的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办理毕业生离校事宜。
十、负责学院技能高考技能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委会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三、协助完成毕业生跟踪调查和就业质量报告发布工作。
十四、负责质量体系在本单位(部门)的宣贯和运行,拟定本部门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组织实施聘用与考核。
十五、履行本单位(部门)“四全育人”责任,以及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信访工作、保密工作责任。
十六、负责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
十七、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027-84803666 84803935 84804762(传真)
处长:龙晓峰
(2026年1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