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03月27日 10:08  点击:[]

为更好的选拔引进专业人才,满足学院发展的需求,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38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学院人事处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

2.网上报名指定邮箱:rsc@mail.wspc.edu.cn。

3.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武汉市汉阳区月湖街铁桥南村2号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人:刘老师,行政楼306室,电话027-84803730)。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 需提交的资料:(1)填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2)本人简历;(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6)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注:报考岗位要求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如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上述材料按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顺序装订,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采取网上报名的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打包发至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箱rsc@mail.wspc.edu.cn,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应聘”字样及“岗位序号”(如:2018年专项公开招聘应聘岗位1)并及时电话联系确认收妥。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 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8年8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18年8月31日。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

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应聘者的出生日期应为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4.专项公开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面试

(一) 专职辅导员岗位1

专职辅导员岗位1的招聘录用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

面试包括试讲、综合素质考察两部分。

试讲及综合素质考察两个环节打分表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70%和30%。

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综合素质考察包括自述及才艺表演。通过自述及才艺表演等教育能力特长展示考察其综合能力。

(二)专职辅导员岗位2和教师岗位

免笔试。面试包括试讲、综合素质考察两部分。

试讲和综合素质考察环节打分表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60%和40%。

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试讲的具体内容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应聘岗位确定,由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组从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基本素养、综合评价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价。

综合素质考察包括自述及问答两部分,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本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对教育事业的认识态度以及对学院的了解程度进行综合考察。

(三)实训教师岗位

免笔试。面试采取试讲、实践操作考察方式。

试讲和实践操作考察环节打分表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和60%。

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工作)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试讲的具体内容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应聘岗位确定,由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组从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基本素养、综合评价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价。

实践操作考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操作和设备故障排查等方面的能力。

五、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人选。体检到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心理测试在学院心理健康中心进行。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体检和心理测试、综合复审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学院将书面报告省人社厅,经批准后按成绩依次递补,也可根据应聘者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公示、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经学院审定后,在学院校园网人力资源网站上(http://rl.wspc.edu.cn:8011/)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学院将公开招聘情况和结果函报省人社厅审批。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b.hrss.gov.cn/)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8011/)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rl.wspc.edu.cn:8011/)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者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学院人事处:027-84803730

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27-84804769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3月27日


关闭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 官方抖音

    官方抖音
  • 访客预约

    访客预约
  • 魅力船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