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再获“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荣誉称号
2021年01月07日 08:48 党委宣传部 点击:[]

本网讯  近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的决定》(鄂文〔2020〕98号)文件,学院被授予“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荣誉称号。自2003年以来,我院已连续8次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校园)”荣誉称号。

近年来,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党建为统领,以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荣誉为强大动力,坚守为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而奋斗的办学理想,传承70年办学历史,围绕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创新推动“五个思政”,深入推进“三全育人”,持续深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教育管理服务,扎实推动军工文化特色深度融入育人全过程,着力打造海洋国防“工匠摇篮”,建设形成了政治引领、军工特色的“红色引擎”思想政治教育体系,构建完善了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制度体系,为国家国防工业、船舶行业和湖北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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