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平安建设考核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现就加强校内电动车停放、充电的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1.所有入校的电动车应有序停放在安全地点,严禁在通道停放,严禁电动车进楼入室。
2.学院在5号教学楼后面设置了便民充电点,现已启用。其他地点严禁电动车充电。
3.学院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师生员工关于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
4.对于违规停放充电的人员,学院将纳入部门平安建设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5.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特此通告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保卫部(处 )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