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禁止电动车进楼入室的通告
2021年12月06日 16:47 保卫部(处 )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平安建设考核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现就加强校内电动车停放、充电的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1.所有入校的电动车应有序停放在安全地点,严禁在通道停放,严禁电动车进楼入室。

2.学院在5号教学楼后面设置了便民充电点,现已启用。其他地点严禁电动车充电。

3.学院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师生员工关于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

4.对于违规停放充电的人员,学院将纳入部门平安建设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5.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特此通告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保卫部(处 )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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