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省十堰市煤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加强学院安全管控,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院安全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学院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校园安全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校园安全管控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迅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落实2021年9月1日即将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重如泰山”意识,全面落实“三个必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强有力举措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二、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强化全覆盖隐患排查与及时有效处置。以慎之又慎、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态度,迅速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全面排查学院供配电系统安全状况,确保电力系统安全;全面排查食堂电力与燃气使用安全状况,确保电气与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全面排查食品卫生安全状况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全面排查教室实训室安全状况,尤其是高压高温压力容器安全检查,确保师生实习实训安全;全面排查学生宿舍安全状况,严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迅速清理易燃物,确保师生社会安全;突出校园设施与施工工地安全隐患检查,抓好高温环境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电动自行车校内违规充电专项检查,强化责任追究;要强化师生防诈骗教育,创建“无诈”校园;要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强化校门管控;要抓好校园运行安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加强师生安全教育
各单位部门要统筹安全发展与教育事业发展,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进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全面了解学院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生产生活、管理服务等环节的安全知识、安全管理、应急处理方式方法,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防护能力。
四、制订实施安全管理预案
按照“平安校园”建设总要求,各单位部门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根据部门单位工作职责与个人岗位职责,制订实施科学合理、程序规范、操作便捷的安全管理预案。
五、压紧压实责任
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本单位(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和提出处理意见,扎实做好整改;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切实做好期末考试、毕业生离校、暑期在校生安全教育管理服务,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特此通知
武汉船院平安校园建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