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举行庆祝教师节暨2020-2021学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2021年09月11日 10:02 党委宣传部 点击:[]

本网讯 9月10日上午,学院在学术报告厅隆重举行“庆祝教师节暨2020-2021学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党委书记黄士华、院长魏少峰、党委副书记陈长江、纪委书记占东光、副院长邹响林、副院长王贞志、党委委员李友虎、党委委员陈欣以及学院部分中层以上干部、优秀教职工代表出席大会。会议由王贞志主持。

党委副书记陈长江宣读表彰决定

党委委员陈欣为优秀班主任获得者颁发证书

副院长王贞志为优秀教育工作者颁发证书


副院长邹响林为优秀教师颁发证书

纪委书记占东光为师德先进个人颁发证书

党委副书记陈长江为最佳教师、最佳教育工作者颁发证书

院长魏少峰为先进集体颁发奖牌

党委书记黄士华为“湖北十佳师德标兵”、“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汪行老师颁发证书

大会在国歌声中拉开了帷幕。陈长江宣读了学院2010-2021学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的决定。随后参会院领导分别为优秀班主任代表、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代表、优秀教师、最佳教师、先进集体等颁奖。

同时表彰的还有获得“湖北十佳师德标兵”、“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的汪行教授。

黄士华讲话

黄士华在大会上代表学院党委和行政向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内的全院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最诚挚的节日问候!向获奖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向为学院改革发展稳定默默奉献的教职员工表示最衷心的感谢!他表示,一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聚焦学院“双高”“提质培优计划”建设,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敬业爱岗,关爱学生,奋发进取,学院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黄士华提出三点心得与体会和广大教师共勉。一、尊重教师主体地位的初心不改。学院始终从教师的地位、教师的作用、教师存在的意义着想,尽最大的努力,进行各项改革和福利提升,出台了关于促进教师身心健康的意见,不断推进学院党委确定的13项实事。教师的主体地位,是丝毫不会改变的。没有教师,就没有教育。没有教师,就没有我们武汉船院的未来。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劲头不减。习总书记在建党一百周年的讲话上明确对我们的青年提出了殷切的希望和厚望,希望广大教师把习总书记对青年的厚望,转化为我们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动力,也希望广大教师在党史学习过程中把习近平七一讲话重要精神的贯彻落实结合在一起,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联系在一起,把最近正在推动的师德师风宣传月、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结合在一起,坚守我们的职责,完成我们的任务,履行我们的担当。三、追求高质量发展的冲劲不减。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要建设职教本科。基于职业教育未来发展的趋势和挑战,基于我们几代船院人的梦想,千万不能放松。希望老师们、同志们,冲着我们的目标,拿出拼抢实的劲头,持续推动武汉船院高质量发展。

黄士华强调,疫情并未结束,希望老师们在呵护好自己、呵护好家人的同时,呵护好我们的学生,保持我们学校的安全稳定。


大会现场

大会最后观看了《时代楷模—张桂梅》先进事迹视频。学习张桂梅同志先进事迹,就是要以她为榜样,学习她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她情系群众、一心为民的真挚情怀,学习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她坚毅执着、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学习她坚定跟党走、矢志育新人的不懈追求,更加坚定了船院教师立德树人的使命担当。(党委宣传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