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交流处(中德职业教育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2022年08月09日 15:00  点击:[]

校企合作交流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院校企合作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和实施。

二、负责起草学院校企合作相关文件,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校企合作工作运行与管理体系。

三、负责拟订学院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四、负责学院校企合作重大项目的立项、方案和协议的起草、谈判和组织管理工作,做好重大项目的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

五、协调、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各类校企合作项目,积极推进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工作。

六、负责学院校企合作工作考核,检查、督促二级学院校企合作协议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学院校企合作信息、文献资料等的收集、统计、汇编与归档工作。完成校企合作信息和相关数据在校内外各级数据平台上传工作。

八、负责做好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集团和湖北省焊接职教集团秘书处工作。

九、负责质量体系在本单位(部门)的宣贯和运行,拟定本部门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组织实施聘用与考核。

十、履行本单位(部门)“三全育人”责任,以及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信访工作、保密工作责任。

十一、负责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

十二、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德职业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一、负责履行中德职业教育合作项目职责,引进德国成熟适用的职业标准、教学培训资源、理论知识教学方法和技能操作训练手段。

二、负责组织相关教学单位协调工作,制订项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理论知识教学大纲、职业能力培训大纲、教学培训标准,开发教学培训课程。

三、负责统一规划和统筹调配教学培训资源,密切跟进和有效适应项目专业的职业行动领域实际需求,实施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本土化改造。

四、负责促进项目专业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对接专业与产业、课程与职业、培训与生产、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

五、负责主持项目督导、诊断改进、绩效评估、经验总结和成果推广。

六、负责开展中德职业教育研究、职业行动领域调研、教研和培训。

七、负责制订师资培训计划,指派教师、培训师在国内外接受专业训练。

八、负责中德职业教育合作项目外聘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和绩效考核。

九、负责中德班学生取得德国工商大会(AHK)职业资格证书的事务管理。

十、负责承担湖北省中德职业教育合作小组日常工作和交流任务。

十一、负责质量体系在本单位(部门)的宣贯和运行,拟定本部门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组织实施聘用与考核。

十二、履行本单位(部门)“三全育人”责任,以及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信访工作、保密工作责任。

十三、负责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

十四、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以及学院党委、行政关于涉外工作的批示和决定,组织管理学院外事工作。

二、负责制订学院外事工作计划,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向有关部门提供外事活动信息。

三、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引进、协议拟订、项目的实施和运作情况的跟踪、服务等管理工作。配合人事处做好外专外教聘请、接待与管理工作。

四、负责与上级外事部门、国(境)外有关机构、部门和境外相关院校的联系工作。

五、负责学院重大外事活动的策划、实施;组织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国(境)外各类团组来院参观、访问、讲学、任教、合作研究等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国(境)外的宣传与联络工作。

六、负责来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境)外友人(包括顺访讲学及上级主管单位委托代为接待的外宾)的邀请和接待工作。

七、负责做好国(境)外来华留学国际学生招生、接收、接待和项目宣传与管理工作。

八、做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德学院)的常规(包括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对出国及涉外人员进行外事纪律、礼仪、安全保密教育。协助学院保卫处做好外事方面的保密工作。

十、负责因公组团出访、出国(境)考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出国研修等有关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手续的申办、出国(境)前准备等工作的落实。

十一、负责学院和以校领导名义对外交往的书信文件、资料等的翻译与发送工作。

十二、负责质量体系在本单位(部门)的宣贯和运行,拟定本部门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组织实施聘用与考核。

十三、履行本单位(部门)“三全育人”责任,以及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信访工作、保密工作责任。

十四、负责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

十五、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027-84808596

邮箱:xqhz@mail.wspc.edu.cn

处长:莫晓瑾


(2022年8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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