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08月09日 14:50  点击:[]

人事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湖北省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学院人力资源调配与管理,制定和完善学院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二、负责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

三、负责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员聘用工作,负责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组织全院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竞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教职工的培训、招聘、考核、奖惩工作。

六、负责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含学习进修、访问、工作、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人员的选择、报批及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因私出国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

七、负责全院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工资、离退休费、社会保险及各类津补贴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审批临用人员和社会用工的计划管理。

九、负责复、转军人的有关工作。

十、负责人事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数字化校园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运用。

十二、负责教职工的考勤管理,办理教职工退休退职手续。

十三、负责质量体系在本单位(部门)的宣贯和运行,拟定本部门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组织实施聘用与考核。

十四、履行本单位(部门)“三全育人”责任,以及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信访工作、保密工作责任。

十五、负责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以及档案工作、保密工作。

十六、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教师工作部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湖北省及学院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议、决定和部署,制定相关工作规划,统筹全院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负责落实党管人才相关政策,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三、负责协调学院有关单位(部门)对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作风进行综合考察和把关,组织开展新入职教师的入职教育、校史校情教育。

四、负责组织开展教师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评价,并建立相关档案,协助有关单位(部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并贯彻到教师入职、聘岗、培育、考核、晋升等环节。

五、负责组织开展师资培训,制定学院教师职业发展总体规划、政策文件和职业培训计划。

六、负责质量体系在本单位(部门)的宣贯和运行,拟定本部门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组织实施聘用与考核。

七、履行本单位(部门)“三全育人”责任,以及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信访工作、保密工作责任。

八、负责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

九、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027-84803730

邮箱:rsc@mail.wspc.edu.cn

处长:周飞


(2022年8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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