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武装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2年08月09日 14:51  点击:[]

党委学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协同落实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

二、负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的调查研究,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三、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生心理咨询管理工作。

四、负责统筹心理健康、素质拓展、职业指导、创新创业、国防教育等素质教育课程的管理及其教学组织工作,负责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工作。

六、负责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及辅导员、班主任的培养、考核等组织工作。

七、负责学工在线网站的建设与管理。

八、协同开展学院教风学风建设工作。

九、负责质量体系在本单位(部门)的宣贯和运行,拟定本部门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组织实施聘用与考核。

十、履行本单位(部门)“三全育人”责任,以及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信访工作、保密工作责任。

十一、负责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

十二、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二、负责组织实施学生素质教育学分制度。

三、负责学生的奖惩工作。

四、负责大学生资助中心的管理,组织实施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及补贴补助的评审、发放工作,组织开展勤工助学,办理助学贷款、学生平安保险、实习险及大学生医保相关事宜。

五、负责指导、检查、考核二级学院学生工作。

六、负责统筹协调处理学生突发事件。

七、负责统筹组织数字化校园学生综合管理系统的运用。

八、负责处理、接待有关学生问题的来信来访工作。

九、负责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质量体系在本单位(部门)的宣贯和运行,拟定本部门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组织实施聘用与考核。

十一、履行本单位(部门)“三全育人”责任,以及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信访工作、保密工作责任。

十二、负责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

十三、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武装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宣传、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民武装工作、国防教育、学生军训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制定学生军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大学生入伍报名和政审工作。

四、统筹组织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偿、资助等有关工作。

五、负责组织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六、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学院民兵组织建设工作。

七、负责做好拥军优属活动和军民共建工作。

八、负责质量体系在本单位(部门)的宣贯和运行,拟定本部门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组织实施聘用与考核。

九、履行本单位(部门)“三全育人”责任,以及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信访工作、保密工作责任

十、负责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

十一、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一、负责整体规划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和政策体系。

二、负责统筹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立项、管理与实施。

三、负责统筹组织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管理。

四、负责统筹组织创新创业基地及创新创业俱乐部的建设与管理。

五、负责组织参加“互联网+”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六、负责组织学生创业导师队伍遴选、聘任和管理,组织开展学生创业指导活动。

七、负责质量体系在本单位(部门)的宣贯和运行,拟定本部门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组织实施聘用与考核。

八、履行本单位(部门)“三全育人”责任,以及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信访工作、保密工作责任。

九、负责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

十、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027-84804716

邮箱:xgc@mail.wspc.edu.cn

部长:贾嘉


(2022年8月更新)



上一条:审计处
下一条:团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