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实训楼屋顶LED亮灯工程招标公告 
2017年05月22日 11:41  点击:[]

根据武汉船院2017年学年基建年度计划安排,我处拟对《科技实训楼屋顶LED亮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凡愿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的招标人请到武汉船院后勤基建管理处登记报名。

一、工程名称:科技实训楼屋顶LED亮灯工程。

二、项目内容:

1、拆除科技实训楼屋顶原《武汉船院》8个立体发光字及其供电管线。

2、按照原《武汉船院》8个立体发光字大小、字体及位置新做《武汉船院》8个立体发光字。

3、发光字要求: 1.5mm 厚不锈钢字壳、烤漆,进口LED光源,申春亚克力面板。

4、电源由原有配电箱引入,导线穿镀锌钢管敷设。

三、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标识广告设计、制作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原件/复印件)

(2)必须提供类似业绩证明2项以上30万元以上的书面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及良好服务评价证明)。(原件/复印件)

(3)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目前正涉案的企业不得参入投标(提供公告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原件/复印件)

(4)拟派的电气、焊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操作证书。(原件/复印件)

(5)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原件/复印件)

(6)对报名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投标申请人标注内容为“此复印件仅用于科技实训楼屋顶LED亮灯工程,再次复印无效”的文字并在其上加盖单位公章。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单位确认:经资格预审后由招标人在符合要求的投标报名中直接确定不少于三家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六、请具备条件的投标单位于2017年5月25日上午11:00之前到武汉船院后勤基建管理处登记报名,联系人毛老师,联系电话:84804646。

武汉船院后勤基建管理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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