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9年09月24日 16:05 科研处 点击:[]

院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统计与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在岗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人员。

二、成果时间范围

201911日至20191231日。(已录入系统的成果无需重复录入)

三、录入规范及注意事项

1.所有科研成果必须由校内第一负责人录入,参与成员录入无效。

2.所有成员(包括校内和校外成员)按照项目排序录入。校内成员必须输工号,否则无法显示科研成果。

3.各类成果上传附件及原件材料提交要求见附件一,科研分计算办法见附件二。

四、科研系统信息录入步骤

使用360浏览器带闪电标志的“极速模式”登录科研系统(用户名:工号 密码: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à点击“课题”或“科研成果”栏目进行信息录入à点击提交à系统自动返回至成果列表à点击“上传附件”

à系统自动返回至成果列表à点击“导出审核表”à打印《各类科研项目科研工作量审核表》à签字、盖章

五、材料报送

1.科研人员(个人)提交材料:科研成果原件及《各类科研项目科研工作量审核表》(一式一份)

2.部门提交材料:科研人员(个人)报送的材料及《部门成果信息汇总表》(部门签字盖章)。

《部门成果信息汇总表》导出方法:

选择部门秘书身份à点击“科研成果”à点击查询

à选择“成果类型”(如论文),“当前状态”为待认定,“成果时间”为2019.1-2019.12à点击查询

à点击导出à筛选excel表格中“排序”字段为负责人(第一)。

(如成果时间为2019年之前,需单独添加成果至表格)

3.材料报送时间:20191030日前。

六、认定说明

1.录入信息不全的、不上传附件的、提交材料(原件+审核表)不全的科研成果不予认定。

2.认定结果查看:认定工作结束后可在科研系统的“科研成果”栏目查看认定结果。如认定未通过,点击“编辑”查看认定意见。

七、联系人及电话:

马诗睿:84804822 科研群:222935871


附件一:系统上传附件及原件材料提交清单

附件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化管理办法(试行)》武船院发〔201923


科研处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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