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党总支认真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
2019年05月19日 17:31 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 点击:[]

本网讯 为了进一步筑牢防腐拒变的防线,加强对履行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约束和监督,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和担当,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建筑学院党总支于2019年5月17日上午8:30在2225会议室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活动。建筑学院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学习。

建筑学院党总支书记邹新宇带领全体中心组成员学习《监察法》的内容。首先邹书记就监察范围进行了学习和解读,第十五条第四款明确提出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属于监察范围,全体教职工均归入此类,均应接受监察。随后结合工作实际,就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公务活动擅自改变行程的问题从制度和执行两个层面进行了学习和研讨。会议还就近期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提出了明确分工、明晰责任、强化规范的具体要求。

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此举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规范,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严守纪律和规矩,依法依规行使权力。(建筑工程与设计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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