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责任 维护严肃性——我院举行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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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24日 00:00  点击:[]

 

        我院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字仪式于4月19日在行政楼一楼会议室举行,院党委书记梁远钢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基层党组织书记、党群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纪委副书记王锦超主持会议。

        会上王锦超同志代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11年各党总支、支部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检查情况作了总结。纪委书记何让波通报了近年来我省高校案件情况,对发案原因进行了扼要解析,并根据上级机关和党委的工作部署提出了五点工作要求;一是正确认识反腐倡廉形势,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党员干部要时常进行“自警”“ 自省” “ 自励”;二是健全科学和民主决策制度;三是落实好对关键领域、重点工作环节的监督管理;四是坚持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切实解决好有的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五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履行好“一岗双责”。

        梁远钢书记对2011年学院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保障各项重要工作所作的贡献给予了肯定,对今年我院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出三点重要指示:第一,明确责任,维护严肃性。党政正职要对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惩防体系建设要明确,构建好校院两级的责任体系。第二,突出重点、注重针对性。第三,运用结果,增强有效性。突出三个转化:一是将考核结果与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考核结合起来;二是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绩效奖励结合起来;三是与学校相关制度建设结合起来。

        最后,院党委书记梁远钢与基层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签订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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